签证指南

签证常识

签证照片规格指南

照片规格是签证材料里最容易卡的一项——尺寸差几毫米、底色有阴影、戴了眼镜,都可能被退件。这里把主流签证的照片规格与通用拍摄规范一次列清。

各国规格对照

签证尺寸(宽×高)底色头部高度
申根(短期 C 类)35 × 45 mm白色、均匀、无阴影32–36 mm(头顶至下巴)
英国(标准访客)35 × 45 mm浅灰或白色29–34 mm
美国(B1/B2 等)51 × 51 mm (2×2 in)白色占照片 50–69%(约 25–35 mm)
加拿大(含 eTA 配套)50 × 70 mm白色、均匀31–36 mm(面部高度)
中国(L 旅游等)33 × 48 mm白色28–33 mm(头顶至下巴)
日本(短期旅游)35 × 45 mm白色、无图案34 ± 2 mm(头顶至下巴)
越南(电子签上传)电子件,建议 ≥ 400×600 px白色占画面 60–80%
  • 申根(短期 C 类): 近 6 个月内拍摄;多数国家已禁止戴眼镜。
  • 英国(标准访客): 可在 VAC 现场拍摄,避免自带不符规格。
  • 美国(B1/B2 等): DS-160 在线上传也用同一张;眼镜仅医疗必要且免反光。
  • 加拿大(含 eTA 配套): 电子上传需 100 KB+,扫描或翻拍易被退。
  • 中国(L 旅游等): 头部宽度 21–24 mm;头顶留白 3–5 mm。
  • 日本(短期旅游): 6 个月内;正面、免冠、露出双耳。
  • 越南(电子签上传): 正面、无眼镜、JPG;护照页扫描另需清晰。

通用拍摄规范

6 个月规则

几乎所有国家要求照片为近 6 个月内拍摄,长相与现在无明显差异。复用旧照是常见退件原因。

眼镜

申根、美国、英国等多数已禁止戴眼镜;即便允许(医疗),镜片不得反光、不得遮挡眼睛。

表情与头部姿态

中性表情、嘴闭合、双眼睁开且直视镜头、面部无倾斜;头部偏转易被判不合格。

光照与底色

均匀光照、无侧光阴影;背景纯白无花纹、无他人、无边框。翻拍打印件会有纹路阴影,易被退。

头饰与宗教

宗教头饰通常允许但不得遮挡面部;日常帽子、发带遮挡眉毛或耳朵不被接受。

数字件与扫描

电子签需上传数字件,注意像素与压缩;纸质申请用专业冲印,勿用家用打印机打印照片。

最常被退的原因

  • !尺寸不符——把美国 2×2 寸当申根 35×45 用,或反之,直接退件。
  • !底色偏色——家用白墙带阴影或纹路,被判"非纯白"。
  • !戴眼镜且反光——即便该国允许,反光遮挡瞳孔也会被退。
  • !旧照超 6 月——面部变化大或发型不同,被认定不符。
  • !头部偏小或偏大——头顶留白不足或下巴以下入镜过多。
  • !翻拍旧照——纹路与透视畸变,常被退件。
  • !表情过度——微笑露齿或皱眉,部分国家不接受。
  • !数字件压缩过度——文件过小或模糊,电子签上传被退。

官方依据

规格以各国官方与签证中心最新公告为准;本页为一般参考,非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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